|
地 区国 家实施时间备 注
大洋洲澳大利亚2006年5月1日对进境集装箱货物木质包装实施强制要求,所有实木包装须按照ISPM15#实施除害处理,否则按以下方式处理:在入境口岸处理、转口或销毁。对于空运货和散装货木质包装实施监控,一旦证实其风险将采取相应措施。
详细规定请查询AQIS网站http://www.aqis.gov.qu/cargoqap
新西兰2006年5月1日分两个阶段执行:
1) 5月1日到6月30日
—对货物的风险进行粗略评估,并进行抽检;
—发现有害生物的木质包装将被销毁、转运、或处理;
—对不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贴上标签以通知进口商。
2) 7月1日
—木质包装必须符合进口要求
—对货物的风险进行粗略评估,并进行抽检;
—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将被销毁、转运、或处理。
按照ISPM15号标准处理,加施标识或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或官方认可的除害处理证书。要求完全去皮,无树叶泥土等杂物。
亚洲韩国2005年6月1日
印度2004年11月1日
菲律宾2005年6月1日
越南2005年6月5日
约旦2005年11月17日
印度尼西亚已采标,采标时间未定
阿曼2006年12月1日
叙利亚2006年4月1日
黎巴嫩2006年3月26日
日本2007年4月1日
新加坡无强制要求,但要求转口或再出口的货物须按照目的地国家的要求在出口国实施除害处理。
欧洲欧盟(27国)2005年3月1日根据欧盟2006/14/EC指令,关于木质包装不得带树皮并在标识中加注“DB”的要求延迟至2009年1月1日实施。欧盟将于2007年9月根据IPPC讨论结果重新评议该决定。
瑞士2005年3月1日
土耳其2006年1月1日除须符合ISPM15号标准外,木质包装不得带树皮。
乌克兰2005年11月1日
美洲美国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5年9月16日-2006年1月31日;第二阶段:2006年2月1日—2006年7月4日;第三阶段:2006年7月5日起第一阶段对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发出通知或通报;第二阶段对不符合规定且难以与货物分离的木托和木箱拒绝入境,对垫木和撑木继续发通知或通报;第三阶段对所有类型的木质包装严格实施ISPM15号标准,对不符合规定且难以与货物分离的,拒绝入境。详细规定请查询APHIS网站:http://www.aphis.usda.gov/ppq/wpm/import.html
加拿大分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5年9月16日-2006年1月31日;第二阶段:2006年2月1日—2006年6月30日第三阶段:2006年7月1日起自2006年7月1日起,对不符合ISPM15#的进境木质包装和垫木拒绝入境。
墨西哥2005年9月16日对垫木和撑木的检疫要求推迟至2006年7月5日实施
巴西2005年7月11日
阿根廷2005年6月1日
哥伦比亚2005年9月15日
危地马拉2006年1月25日
哥斯达黎加2006年3月19日
巴拿马2005年2月17日
多米尼加2006年8月1日
委内瑞拉2005年5月2日
厄瓜多尔2005年9月30日
秘鲁2005年9月1日除须符合ISPM15号标准外,木质包装不得带树皮。
玻利维亚2005年9月4日除须符合ISPM15号标准外,木质包装不得带树皮。
智利2005年6月1日除须符合ISPM15号标准外,木质包装不得带树皮。
巴拉圭2005年6月28日
洪都拉斯2006年2月25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005年9月15日
非洲南非2005年3月1日
尼日利亚2004年9月30日
埃及2005年10月1日
尼加拉瓜已采标,采标时间未定
肯尼亚2006年1月
塞舌尔2006年3月1日
备注:1、实施时间均为到港日期。
2、新的IPPC溴甲烷熏蒸除害处理标准
温度剂量(g/m3)最低浓度要求(g/m3)
2小时(75%)4小时(65%)12小时(58%)24小时(50%)
≥21℃4836312824
≥16℃5642363228
≥11℃6448423632
熏蒸温度不低于10℃,熏蒸时间不少于24小时。熏蒸处理过程中应至少在第2、4、24小时时进行熏蒸浓度检测。
版权所有@ 中山市鸿嘉包装材料有限地址:中山市民众镇锦标村锦标大道22号之十七 备案号:粤ICP备16112074号-1 网页制作:合优企业邮箱 |